监督部门
朝阳市龙X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X
项目名称
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项目编号
X
标段(包)名称
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新建教学楼项目
标段(包)编号
X
公示开始日期
X-X-X
公示结束日期
X-X-X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XX ,朝阳市公共资X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XX ,朝阳市公共资X
招标人
朝阳市第三高级中学
地址
朝阳市竹林路五段X号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X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玉龙大街XA号X室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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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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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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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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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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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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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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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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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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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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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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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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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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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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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X,X.XX
|
合格
|
X
|
3
|
X
|
X.X
|
9,X,X.XX
|
合格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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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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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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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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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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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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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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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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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X](辽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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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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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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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X](赣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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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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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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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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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注册建造X](辽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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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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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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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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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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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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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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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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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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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
|
X三级]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车向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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