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水利桥梁 湖北 2024-11-20
宜昌市发X:X
报
来
《
宜昌市发改X
X
X吨
/
年磷矿选矿项目
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
(宜发改环资〔
X
〕
X
号)
收悉(项目代码:
X-X-X-X-X
)。该项目由远安县发X
备案,项目建设
X
X吨
/
年磷矿选矿生产线,其中包括磷矿原矿堆场、破碎、球磨、浮选、脱水、液体固体储运五大生产装置,选矿装置以矿区开采的原矿石为主要原料,采用破碎、磨矿、浮选、浓缩等生产工艺,主要设备有破碎机、球磨机、浓密机、板框压滤机、带式输送机等,建成后形成年选
X
X吨磷矿、年产
X
X吨磷精矿的生产能力。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X
年第
2
号令)和委托机构评审意见,
对项目用能
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
原则同意该项目
修定后的
节能报告。该项目符合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用能X析客观准确,项目能效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提出的节能措施合理可行。
项目
X
年
3
月投产达产后,年新增综合能耗当量值X
X
吨标煤(等价值X
X
吨标煤),
其中年耗电力
X.X
X
千瓦时
、年耗天然气
0.X
X
方
、
年耗热力
(
0.5
兆帕,
X
摄氏度饱和蒸汽
)
X.X
吉焦
,
年耗新水
9.X
X吨。
二
、
该项目对宜昌市完成“十五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均影响较小
。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对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投产前建设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用X一并验收,确保投产后能效为标杆水平或行业先进水平且项目用能控制在批复范围之内。
三、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项目建设内容、能耗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提出变更申请。
四、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审查办法有关规定,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向
远安县
X提交节能验收申请,
远安县
X应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验收,并编制节能验收报告。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请宜昌市发改委加强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X
4
年
X
月
5
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
省发改委关于宜昌市硕柳工贸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磷矿选矿项目节能审查的意见
湖北 ,水利桥梁 招标 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