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广东 2024-05-23
交易信息 | |||
---|---|---|---|
标的名称: | 惠州大道汤泉段X号5间门店(第二次降价)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XX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博罗 [X] X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X年X月X日X时XX |
交易编号: | GJBX-X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X年X月X日X时XX |
底价(X): | 0.X | 竞买保证金(X): | 0.X |
报价幅度(X): | 0.X | 报名截止时间: | X年X月X日X时XX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位于惠州大道汤泉段X号5间门店(第二次降价),房屋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 本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二、标的用途:1、该房屋不得经营烧焊、维修、噪声大、烟气污染大、危险品、有毒有害物资以及娱乐场所等行业;2、经营中须保证不对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活工作产生不良影响;3、承租方须依法经营;4、不得转租第三方经营。 三、租赁期限X年(从合同生效日算起)。 四、报名人条件:1、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 五、交易保证金收退:竞投人须缴纳竞价保证金¥XX(人民币XXXX)。竞投人竞得项目后,待结果公示期满(3X上成交日起计)且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惠州市公共XX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竞得人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或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保证X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六、租赁押金:本项目承租人须按中标价2个月租金标准缴纳租赁押金,押金的收取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七、租金年递增率为2% 八、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版本,竞租人竞得租赁物业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装修说明:本标的物不设装修免租期,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后退租时标的物的装修不得私自拆卸,不得索要任何装修费用。 十、提前终止合同:租赁期间,因不X及有关职能部门需征用或拆除、改造租赁物、委托方企业改制需资产处置、收回已租赁标的物时,承租方无条件执行,本合同随即终止。委托方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当在收到委托方通知的期限内搬迁完毕,由此引起承租方的经济损失委托方不作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含承租方在合约期内的合理合法改善及增设他物和装修等费用)。 十一、意向竟投人可与委托方(业主)联系到标的物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 联系人:Xn>陈先生 电话:X-X |
惠公易产博罗[X4]X号
一、受
二、以上标的
三、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X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X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X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五
六、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X上竞价活动异常X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公告项目详情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详查:方式一,登录“惠州市X上竞价系统(***.cn/Web/Index/Index)→交易大厅(或正在交易)→博罗X
惠州市公共XX
X4年5月X日
交易须知
一、限时竞价风险提示
(一)尽量使用配置高、性能X络及计算机设备,计算机操作系统干净、无病毒、无X络及计算机设备的散热良好、电源电压稳定,系统X体运行一直稳定无异常。
(二)建议使用Edge、谷歌、ieX浏览器登录,如使用其他版本的浏览器,有可能造成意外情况发生。
(
(四)额外准备一台备用机,该备X途径,如异X等,当主用机出现异常时,立即切换到备用机继续交易。
(五)在限时竞价阶段,尽量预留出足以发现异常和转到备用机继续交易的时间(例如竞价周期为5X钟,建议最好预留3X钟以上的时间),切忌临近倒计时结束才出价,避免因突发异常而导致不够时间处理的情况发生。
二、标的按现状进行交易
(一)受委托方委托,本次动态报价标的均是按其现状进行报价。有关标的资料是对标的的一般性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在参加动态报价活动之前,应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充X的了解,X已公布的对竞买人的要求和相关条件,对自己的报价行为负责,动态报价实施后不得以不了解所竞得标的状况为由反悔。
三、按时交纳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须在报名起止时间内,交纳规定的竞价保证金到交易系统推送的保证金账户,由交易系统确认到账后自动获得报价资格(相关推送与确认需要一定时间,因此,交纳竞价保证金请注意适当提前)。
四、报价方式
X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
(一)自由竞价。自由竞价期起止时间内,竞买人可以对标的充X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且高出部X构成加价幅度的X数倍, 即为有效报价。在自由竞价期,竞买人必须经过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二)限时竞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随即进入5X钟限时竞价询问环节并询问所有参与报价的竞买人是否参加限时竞价。询问期从自由报价截止时开始,竞买人均有5 X钟考虑时间。在自由竞价期,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将自动获取限时竞价竞买资格。若在第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未出现有效报价,则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方,报价结束;若在第一个限时报价周期(限时报价周期为5X钟)内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限时报价期内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中标方。
五、办理交易成交手续和申请退还成交人竞价保证金
(一)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X上竞价成功后,中标方应按项目公告或《惠州市政务服务X 惠州市公共X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X〕3号,下称电子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X申请办理正式成交手续(申办时须提交的资料见第六点),领取《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
(二)双方签订合同。凭《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在项目公告或电子交易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与委托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三)申请退还成交人竞价保证金。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X提交1份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申请退还成交人竞价保证金(公告约定中标后转为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的除外)。
(四)办理产权交易鉴证书。在提交1份双方签订的合同原件后,中标人可以同时申办产权交易鉴证书。
(五)申请过户。凭产权交易鉴证书向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等手续。
六、申办《产权交易成交通知书》须提交的资料
(一)属企业法人的,提交以下资料
1. 竞买申请与承诺(原件,法人代表亲笔签字且盖章确认,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X络竞价须知(原件,盖章确认)。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确认)。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
5.授权经办书(原件,盖章确认)。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确认,检验原件)。
7.法律法规或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盖章确认)。
(二)属自然人的,提交以下资料
1.竞买申请与承诺(原件,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X络竞价须知(原件,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
3. 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4. 法律法规或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
七、竞价保证金退还
(一)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价保证X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二)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八、管好本人账户
(一)竞买人对X上竞价系统注册账户的安全负责。
(二)任何使用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X上竞价系统的用户均应遵守相关交易规则。
(X上竞价系统上的一切行为均被视为是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九、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X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竞买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X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二)竞买人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X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使用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
(三)竞买人X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四)竞买人自X站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
(五)竞买人没有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造成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账,或到X上挂牌期限截止前进行有效报价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X有权中止、X上挂牌交易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产权电X络恶意入侵的。
(二)因产权电子交易系统遭受破X络故障等不可抗力X因素,导致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挂牌公告期间出现影响交易活动正常X上挂牌交易委托人等有关当事人提供法定事由须暂X上挂牌交易活动的。
(四)涉及产权权属纠纷,不能及时解决的。
(五)司法机关要求暂X上挂牌交易活动的;
(六)委托方主管部门认为应当暂X上挂牌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