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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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能源   广东   2024-05-15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
    标段(包)名称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第 1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X(GM)XZX

    项目名称: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

    答疑文件发出时间:X年5月X日

    原定开标时间:X年5月X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合同条款及格式  X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X

    6.非上述4X不能按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或按合同工期竣工备案并移交发包人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日,工期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千X之一,工期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X%。同时发包人视损失程度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力。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X的责任或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删除本条款。

    2、现就《招标文件》第   合同条款及格式  X、X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X

    3.材料调差

    3.1 钢筋调差原则:以项目当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X年3月《信息价》的价格为基准(不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为基X施工期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钢筋价格超过约定幅度时【约定钢筋涨幅超过5%,钢筋跌幅超过5%;变化幅度=(施工期间的主材价算术平均值/投标当月的主材价算术平均值)*X%-X%。】,调X其超过约定幅度以外部X的价格,其中钢筋调X的施工期间为按每栋单体从垫层开始施工至结构封顶。其余材料及其他均不作调X。钢筋的调差范围只包含主体框架结构(主体框架结构的定义X合同清X的“一次X”中的钢筋),不含二次结构(构造柱、圈梁、过梁等)、室外台阶、散水、坡道、楼地面及屋面的保护层、面层等。

    3.2 商品混凝土调差原则:以项目当X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最后一轮投标当月的价格为基准(不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为X施工期间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商品混凝土价格,超过约定幅度时【约定商品混凝土涨幅超过5%,商品混凝土跌幅超过5%;变化幅度=(施工期间的主材信息价算术平均值/投标当月的主材信息价)*X%-X%。】,调X其超过约定幅度以上部X的价格,其中商品混凝土调X的施工期间为按每栋单体从垫层开始施工至结构封顶。其余材料及其他均不作调X。商品混凝土的调差范围只包含主体框架结构(主体框架结构的定义X合同清X的“一次结X”中的混凝土)、首层混凝土地面、道路混凝土,不含二次结构(构造柱、圈梁、过梁)、室外台阶、散水、坡道、沥青道路面层、楼地面及屋面的保护层、面层等。

    3.3 砌块调差原则:以项目当X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最后一轮投标当月的价格为基准(不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为X施工期间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砌块价格,超过约定幅度时【约定砌体涨幅超过5%,砌体跌幅超过5%;变化幅度=(施工期间的主材信息价算术平均值/投标当月的主材信息价)*X%-X%。】,调X其超过约定幅度以上部X的价格,其中砌块调X的施工期间为按每栋单X施工开X施工完结。砌块调差范围只包含地上地下内外墙砌体(地上、地下内外墙砌体定义X合同清XX中的“蒸压轻质砂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调差范围不包括其他砖砌体及轻质隔墙(砖基础,砖模、砖保护墙、X星砌筑、砖砌地沟、砖围墙等)。

    3.4 电缆调差原则:以项目当X造价管理处发布的《信息价》最后一轮投标当月的价格为基准(不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为X施工期间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电线电缆价格,超过约定幅度时【约定电线电缆涨幅超过5%,电线电缆跌幅超过5%;变化幅度=(施工期间的主材信息价算术平均值/投标当月的主材信息价)*X%-X%。】,调X其超过约定幅度以上部X的价格,其中电线电缆调X的施工期间为按每栋单X施工完成至X施工完结。

    3.5 根据上述约定的变化幅度,当满足变化幅度条件时的调差方法如下:

    1)价格上涨超过5%时为调增

    主材价格调增金额=主材净用量×合同内的主材单价(税前)×(施工期间的主材价算术平均值÷投标当月的主材价算术平均值-1.X)×(1+增值税税率)。(调差金额在结算时一次性调X)

    2)价格下跌超过5%时为调减

    主材价格调减金额=主材净用量×合同内主材单价(税前)×(0.X-施工期间的主材价算术平均值÷投标当月的主材价算术平均值)×(1+增值税税率)。(调差金额在结算时一次性调X)

    3.材料调差

    3.1 钢筋调差原则:以项目当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X年3月《信息价》的价格为基准(不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为基X施工期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钢筋价格超过约定幅度时【约定钢筋涨幅超过5%,钢筋跌幅超过5%;变化幅度=(施工期间的主材价算术平均值/主材基准价)*X%-X%。】,调X其超过约定幅度以外部X的价格,其中钢筋调X的施工期间为按每栋单体从垫层开始施工至结构封顶。其余材料及其他均不作调X。钢筋的调差范围只包含主体框架结构(主体框架结构的定义X合同清X的“一次X”中的钢筋),不含二次结构(构造柱、圈梁、过梁等)、室外台阶、散水、坡道、楼地面及屋面的保护层、面层等。

    3.2 商品混凝土调差原则:以项目当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X年3月《信息价》的价格为基准(不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为基X施工期间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商品混凝土价格,超过约定幅度时【约定商品混凝土涨幅超过5%,商品混凝土跌幅超过5%;变化幅度=(施工期间的主材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主材基准价)*X%-X%。】,调X其超过约定幅度以上部X的价格,其中商品混凝土调X的施工期间为按每栋单体从垫层开始施工至结构封顶。其余材料及其他均不作调X。商品混凝土的调差范围只包含主体框架结构(主体框架结构的定义X合同清X的“一次结X”中的混凝土)、首层混凝土地面、道路混凝土,不含二次结构(构造柱、圈梁、过梁)、室外台阶、散水、坡道、沥青道路面层、楼地面及屋面的保护层、面层等。

    3.3 砌块调差原则:以项目当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X年3月《信息价》的价格为基准(不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为基X施工期间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砌块价格,超过约定幅度时【约定砌体涨幅超过5%,砌体跌幅超过5%;变化幅度=(施工期间的主材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主材基准价)*X%-X%。】,调X其超过约定幅度以上部X的价格,其中砌块调X的施工期间为按每栋单X施工开X施工完结。砌块调差范围只包含地上地下内外墙砌体(地上、地下内外墙砌体定义X合同清XX中的“蒸压轻质砂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调差范围不包括其他砖砌体及轻质隔墙(砖基础,砖模、砖保护墙、X星砌筑、砖砌地沟、砖围墙等)。

    3.4 电缆调差原则:以项目当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X年3月《信息价》的价格为基准(不以投标人中标报价为基X施工期间X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电线电缆价格,超过约定幅度时【约定电线电缆涨幅超过5%,电线电缆跌幅超过5%;变化幅度=(施工期间的主材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主材基准价)*X%-X%。】,调X其超过约定幅度以上部X的价格。

    3.5 根据上述约定的变化幅度,当满足变化幅度条件时的调差方法如下:

    1)价格上涨超过5%时为调增

    主材价格调增金额=主材净用量×合同内的主材单价(税前)×(施工期间的主材价算术平均值÷主材基准价-1.X)×(1+增值税税率)。(调差金额在结算时一次性调X)

    2)价格下跌超过5%时为调减

    主材价格调减金额=主材净用量×合同内主材单价(税前)×(0.X-施工期间的主材价算术平均值÷主材基准价×(1+增值税税率)。(调差金额在结算时一次性调X)

    3、现就《招标文件》第   合同条款及格式  X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X

    8)公式中“投标当月”的含义为最后一轮投标截止日的月份。

    删除本条款。

    4、现就《招标文件》第   合同条款及格式  X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X

    2)本合同合同总价=(经甲方审核并经乙方确认的预算价-经审核确认的不可竞争费)×中标折率+经审核确认的不可竞争费。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以经审核确认的预算价所含为准。

    2)本合同合同总价=(经甲方审核并经乙方确认的预算价(含招标代理费)-经审核确认的不可竞争费-招标代理费)×中标折率+经审核确认的不可竞争费+招标代理费。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和暂列金额以经审核确认的预算价所含为准。

    5、现就《招标文件》第   合同条款及格式  X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X

    (如信息价格缺价的,采用共同调研价),并乘以中标折率。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变。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 8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X。

    招标人:X     

    地址:Xfont>

    联系人:Xfont>                

    联系方式:X-X

    X年5月X日

    代理机X

    X3座X楼

    联系人:Xfont>                

    联系方式:X-X

    X年5月X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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