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纸X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X〕X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贷款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受招标人委托,X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2.1
2.2招标范围:设计施X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X内X量清单。
2.3计划工期:X日历天。
2.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X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X盖章无效;
(2)具有X施工总承包X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X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各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3人)不得相互兼任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管理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各 1 人,现场专职安全员3人)须提供X年X月至X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X投标。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X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关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X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XX员后,方可登录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XX址:***fSite/)会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X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X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X年5月X日至X年5月X日。
5.投标保证金
5.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X年6月6日9时XX。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X使用 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X,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项X”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X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项X”)将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开标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X畅通的任意X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实体CA 数字证书、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X”,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公X发布。
X.联系方式
招 标
地 址:五峰土家族自治X幸福大道X号
联 系 人:Xspan>
电 话:X-X
招标代理机构:X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X号
联 系 人:Xan>
电 话: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