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商业服务 福建 2024-04-24
海隆、肖厝港至泉州闽光物资运输项目
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X8)
各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第3.2条第(1)点“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开展,X年6月X日前,中标人自有的排放标准达到国六或为新能源的前顶自卸车辆应不少于XX录入并通过审核”修改为“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开展,X年6月X日前,中标人自有的排放标准达到国六或为新能源的前顶自卸车辆应不少于XX录入并通过审核”。
本项目X风险控制部联系电话为X-X。
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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