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浙江 2024-04-20
项目编号 | NCCQX | ||
交易项目名称 | 富春街道高远路X号一楼、二楼出租项目 | ||
产权所有人 | 富春街X经济合作社 | ||
交易类型 | 集体房屋 | 交易方式 | X络竞价|
报名开始时间 | X-X-X XX | 报名结束时间 | X-X-X XX |
标的名称 | 富春街道高远路X号一楼、二楼出租项目 | ||
租赁年限(年) | 5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X.7 |
起拍价(X/年) | X,X | 保证金(X) | X,X |
受让方条件 | 企业和个人均可 | ||
竞价开始时间 | X-X-X XX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该营业房位于三联嘉苑周边,产权X经济合作社所有。 2.富春街道高远路X号一楼、二楼营业房,总面积X.7㎡。以租赁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租,租期为5年,起始价XX/年,加价幅度XX,交易保证金XX。 3.免租期的计算:免租期实行X期享受,租X㎡—X㎡的租户免3个月,3个月免租期按租期的前3年平均享受。租X㎡—X㎡的租户免5个月,5个月免租期按租期的前3年平均享受。 4.年租金以人民币(中标价)X/每年的标准计算租金,第一年租金为中标价,租金涨幅采用每年一增涨机制。每期租金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涨3%; 5.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X日内一次付清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以实际成交价为准)。同时需要与我村签订《租赁合同》,逾期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该标的物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X征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未到期租金退还(无利息),其他不作补偿。租赁期满后竞得人需将标的物恢复原状,产权所属人不作经济补偿。 7.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春街道高远路X号一楼、二楼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富春街X经济合作社 | |
出让方联系人 | 黄汉良 | ||
联系电话 | X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钱江波 | |
联系电话 | X | ||
联系地址 | 桂花西路X号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XX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浙江X营业部 | |||
账户X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X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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