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渡口区五一互助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X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X%,招标人为重庆X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壤污染调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址:Xan" times="" yes="yes">大渡X互助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大渡X互助村地块位于大渡X互助村,东侧临鑫康路,南侧临恒大麓山湖,西侧临伏牛大道,北侧临华生园金色蛋糕梦幻王国。目前拟进场开展前期工作的区域为互助北,红线面积约为X.X亩,本阶段需完成红线范围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约X.XX。
2.4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X.1 X)、《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X.3 X)、《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X X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等国家、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导则、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地块和道路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及送审、评审工作,直至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5 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历天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6 标段划X(如有):不划X。
2.7 其他:无。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无。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X X | 代理机构: |
重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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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X大X金桥大楼 | 地址:X大渡口区翠柏路X号1幢2-3 | ||
联系人:X |
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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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X |
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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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X-X | 联系电话: | X-X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大渡口区五一互助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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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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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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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共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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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八桥X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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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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