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环保,市政房地产建筑 福建 2026-10-1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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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决定日期 |
| X | XX关于批复福建建达阳竹新X公XX年产XX吨竹纤维全生物降解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南环保审函〔X〕X号 | X年X月X日 |
| X | XX关于批复政XX水坑垅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南环保审函〔X〕X号 | X年X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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