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天): X
开标地址:X
服务期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并修改完善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含电子版及纸质版),具体以项目实际进展及采购人要求为准。
采购范围: 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及相关规X安全现状评价技术服务工作,主X理;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X析;划X评价单X并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针对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X改建议;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评审,并完成报告修改、确认及相关的沟通协调工作,直至报告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供应商资质要求: X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供应商业绩要求: 近X年(X年X月X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2项安全评价业绩材料,其中至少 1 项为港口码头类安全现状评价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页)
供应商其他要求: 1.信誉良好,未处于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破产等丧失履约能力状态;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等不良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国家X)查询截图。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 ① 持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X师职业资格证书; ② 近 3 年内曾以项目负责人身份主持完成安全评价项目; ③ 为本单位在职正式人员,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和 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连续 3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缴纳社保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