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地址:Xiv>交货期说明: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 1 年 。采用X批次交付模式 ,采购人提前 3 个工作日发出采购订单,供应商需在订单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对应批次货物交付 。服务期满前 X 日内 ,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事宜 。合同签订后设置二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内交付产品经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 ,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实施地点 :XXXX X 号 ,送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采购范围:X 年度维修工具与材料采购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X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至少包含以下两类及以上:“建筑材料销售 ”或“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五金产品 ”、“灯具 ”、“ X络耗材 ”等同类相关经营项目。
供应商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 自 X 年 1 月 1 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具有 1 项及以上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的供货类项目的成功业绩证明 。每个业绩证明须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的清晰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信息 、合同标的 、合同金额 、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 ;成立不满 1 年的供应商 ,可提供主要股东或核心运营团队近 3 年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视同满足本项资格要求。
供应商其他要求:( 1 )X站XX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X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7 日内);( 2 )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能保障采购订单的及时交付。(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