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X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勘验完成后须按照公X提起受让申请、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受让方主体资格等资料并交纳交易X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X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需签字或盖章X, 4、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X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施工安全协议》,并在协议签署完毕后按照成交金额的X%交纳施工安全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施工安全协议》签订完成且X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X指定X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等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进行标的交接,资产交接前由转让方负责保管,标的交接后的保管责任和标的灭失、毁损等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标的交接手续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搬运、拆除、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且不得破坏周围设施、环境等公共设施。受让方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逾期拉运,否则转让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受让方违约处理。 6、在资产交接过程中转受让双方应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 7、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