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房产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府路X号学府花园CX座3至4层X号,本次处置的房产具有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X蒙(X)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X号。标的资产无租赁,使用状态为闲置。不动产权证书证载权利性质为划拨/市场化商品房,本项目土地出让金由最终受让方负责交纳。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及土地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房屋及土地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 3、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 房产。 4、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其他文件等在内X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 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X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展示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需提前预约)。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X催告仍未履行 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X参与项目过程中X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X中 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X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
8、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X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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