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X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X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X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现场勘验确认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X,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额费用及交易服务费。 3X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出具交易凭证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工作。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书面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质量等关键信息,并签字盖章确认交接完毕。 5、受让方在资产交接后X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运输、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待标的物运输、交接并清场完毕(清场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货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 6、标的物交割后,受让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制定相关方案、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并实施,同时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及检查。如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消防、环保等一切安全、环保事故及产生的任何经济责任等,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标的物交割后,所有资产状态、安全施工管理等均由受让方负责,一切风险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