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网络通讯计算机,交通运输 四川 2024-05-06
联合研制生产智慧收费站系列软硬件产品项目招标公告
联合研制生产智慧收费站系列软硬件产品项目 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四川X 。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X 。
2.1 项目地址:X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X%;">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针对高速公路智慧收费站系列软硬件产品的联合研发及生产。
2.3 招标范围: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将基于现有智能盒子、特情处理终端、智能机器人、云收费软件等已有成果,结X收费系统标准化建设方案,总结前期试点应用经验教训,调研省外智慧收费站建设效果及当下新技术在收费公路的应用发展方向,形成设计统一、技术先进、符合省情的智能终端设备。
2.4 合作期限:三年(三年合作期内,投标人利润X成达到XX时,完成该批次委托后,双方合作关系即提前终止)。
2.5 标段划X:共计一个标段,标段号为LHYZ。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满足本项目正常使用功能和使用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提供近1年(X或X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告(含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近3年(X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XX的自研新型智慧收费系统硬件产品销售项目。
①业绩证明材料X符合要求的合同协议书(须包括签订合同的首页、关键内容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②业绩认定时间:合同签字时间为X年1月1日(含)后。
注:智慧收费系统硬件产品是指:无人自助缴费设备、ETC特情处理设备、集成栏杆等非传统收费系统硬件。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③在X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X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X年X月X日16时XX前(同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X年X月X日X 时XX,地点为X(高新区吉泰五路X2号楼7楼X-X号)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X
地 址:双流区大件路白家段X号
邮 编:X
联 系 人:Xfont>
联系电话:X-X
招标代理机构:X
地 址:高新区吉泰五路X2号楼7楼X-X号
邮 编:X
联 系 人:Xfont>
联系电话: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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