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河南 2026-03-17
X受洛阳X的委托,就X年度龙门石窟景区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X年度龙门石窟景区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FDZB-F-X-X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企业自筹;X.XX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时间: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X年3月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中国招X》上同时发布。
五、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X年3月X日
2、磋商地址:X4楼会议室
3、磋商小组成员:韩玲(组长),鲁志娟,方晓彤(采购人代表)。
六、成交信息:
地址:X1单X5层X、X、X、X、X室
成交金额X.XX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点(承保区域):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景区及周边所属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景区核心游览区、东北服务区、西北服务区、公共卫生间、园林景观区域及景区自营的商业配套等 )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中国招X》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八、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X〕X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X〕X号)及发改价格〔X〕X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X%计取,低于XX的按XX收取,最高不超过XX。收取代理服务费X,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X
地址:X>
联系人:Xspan>
电话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X
地址:X4楼AX
联系人:Xspan>
电话X-X
3、监督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联系人:Xspan>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X-X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