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合法经营、财务独立,具备良好资信与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申请。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专业资质要求
无特殊要求。
(三)信用要求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X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期内。(以资格审查当日查询为准)。
三、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X年X月X日—X月X日(9:X-X:X,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将营业执照、XX。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X年X月X日 9:X(北京时间)
五、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