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诏安县城区北部片区X(一)”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更正)
致本项目各投标人:Xn>
诏安县城区北部片区X(一)于X6年X月X日在诏安县X管理委员会开标室依法举行招投标活动X年03月X日至X年03月X日。
因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于X6年X月X日发布暂停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公告。
招标人异议已处理完毕,X招投标活动。鉴于暂停期间影响,原公示期相应顺延,顺延至X6年X月X日(顺延期间仍为有效公示期)。原X6年X月X日发布的“诏安县城区北部片区X(一)定标候选人公示”中载明的内容除纸质定标响应材料递交时间更改为X6年X月X日X:30-X:00时,定标时间为X年X月X日XX时,其余所有内容均不变。
请各投标人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X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
招标人:Xspan>城 招标X公司
日期:X6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