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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家园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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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博乐家园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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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LBGCX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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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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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经济开发区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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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军强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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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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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X蜀鑫路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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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赵耀、陈远荣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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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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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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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灵X(联合体牵头人)X(联合体成员)、深X(联合体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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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宿州市灵X南二环路南侧水总宿舍四楼X室、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稻香村街道望江西路X办公楼X层X室、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寮社区企安路X-1号所在楼栋丽安阁X |
灵璧县龙山X 1#楼X、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西京三号3号楼X室 |
安徽省宿州市灵城花园街中段、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兴园X香樟大道X号科技实业园B-4号楼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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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有效的营业执X施工总承包X级、X施工总承包X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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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营业执X施工总承包X级、X施工总承包X级、 |
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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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X/费率%) |
设计费:XX(固定价);施工费率X.3%(约X.1X) |
设计费:XX(固定价);施工费率X.X%(约X.XX) |
设计费:XX(固定价);施工费率X.X%(约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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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1)计划工期X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历天X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2)运营期:项目X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X年,运营合同5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
(1)计划工期X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历天X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2)运营期:项目X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X年,运营合同5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
(1)计划工期X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历天X设计及所有设计成果文件图审、审查工作);(2)运营期:项目X体竣工验收合格,经招标人同意后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X年,运营合同5年一签,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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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X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X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X质量等级合格;运营标准: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X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X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X质量等级合格;运营标准: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X主管部门审查;材料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标X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X质量等级合格;运营标准: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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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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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徐鹏 |
任慧 |
葛晓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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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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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X |
X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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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何子西 |
谢玉桃 |
程仲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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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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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X |
皖X、皖X |
皖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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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X |
X.X |
X.X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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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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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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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X6年3月X日-X6年3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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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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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X-XX,下午2X-5X)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X址***X/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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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X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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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X]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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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灵璧县住房和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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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灵璧县钟灵大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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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管股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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