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S-QT-GK-X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信息
供应X
供应商地址:Xt>1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X(X.XX)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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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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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XX-X年度沥青砼及水泥稳定碎石加工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服务范围内;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或结算金额达到最终成交总价,二者满足任一条件则合同终止;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铫坤、张树立、郑健、张修南、黄卫兵、张勇、黄成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X(X.XX)。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X民路桐汭大厦X楼,联系电话:赵先生 X、朱先生 1X。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X提出投诉。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X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X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X
地址:Xt>
联系方式:赵先生 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X
地址:Xt>
联系方式: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t>朱先生
电话:X-X
4.监督单位
名称:广X
地址:Xp class="p" style="margin: 0pt; text-align: justify; line-height: X.5pt; text-indent: Xpt; -ms-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mso-pagination: widow-orphan;">联系方式:X-X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