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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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报告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的公告
(X)X云破管字第X号
X年1月XX作出(X)闽X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X对福州X云集X”)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X年3月X日作出(X)闽X破2号《决定书》,X担任福州XX公司管理人(下X破产清算事务。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X作为合同当事人涉及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报告签署日期为X年1月X日(含)前的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义务含金钱、财产给付及行为义务等在内的所有合同义务。
二、报告人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一式一份)、合同关系(书面合同、履行凭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成立的基础资料与其他补充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后续应提供上述除主体资格证明外的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报告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上述书面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系自然人的,上述书面材料均应签名、摁指印。
三、报告方式
1.现场报告:即日起至申报截止日的工作时X管理人处报告【通讯地址:X1号IFC福州X9层X单X;联系人:X工作日上午9X-XX,下午XX-XX)】,现场报告的应提前与管理人电话沟通,预约报告时间。
2.邮寄X管理人(收)【通讯地址:X1号IFC福州X9层X单X;联系人:X。
3.报告人或报告人代理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定时间核对资料原件。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管理人不予认可。
报告人应当如实报告并提供完X、真实有效的合同材料,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管理人通讯地址:X1号IFC福州X9层X单X
联系人: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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