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XX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沿水沟源头小流域X、井家沟源头小流域X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X 发布日期: X-X-X
监督部门
抚X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X
项目名称
国家水土XX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沿水沟源头小流域X、井家沟源头小流域X
项目编号
X
标段(包)名称
国家水土XX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沿水沟源头小流域X、井家沟源头小流域X一标段
标段(包)编号
X
公示开始日期
X-X-X
公示结束日期
X-X-X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人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X
地址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X清河路X号
招标代理机构
X
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X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X室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X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 1 | X.X | 3,X,X.XX | 合格 | X |
| 2 | X.X | 3,X,X.XX | 合格 | X |
| 3 | X.X | 3,X,X.XX | 合格 | X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赵景秀 | [二级注册建造师·X](辽X) |
| 2 | 高熙悦 | [二级注册建造师·X](辽X) |
| 3 | 刘鹏 | [二级注册建造师·X](辽X)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X二级] |
| 2 | [X二级] |
| 3 | [X二级]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吴冬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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