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XX门店(广州)劳务外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X受天虹XX公司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本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如下:招标编号:X-XSZX项目名XX年XX门店(广州)劳务外包项目预中标信息:1第一中标X不含招聘报价(不含税X人)含招聘报价(不含税X人)小计(不含招聘+含招聘)服务期质量要求资格能力条件综合得XX.X.X.X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X.X第X不含招聘报价(不含税X人)含招聘报价(不含税X人)小计(不含招聘+含招聘)服务期质量要求资格能力条件综合得XX.X.X.X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X.X第三中标X不含招聘报价(不含税X人)含招聘报价(不含税X人)小计(不含招聘+含招聘)服务期质量要求资格能力条件综合得XX.X.X.X自合同签订之日起X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X.X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X时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X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X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联系方式:招标人名X地XXXX联X名称:X地址:XXX5XXX系电话:X-X信箱地XX深圳湾段XXXX邮政编码:X X年X月X日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