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第二高级中学(东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X-X
2、采购项目名称:确山县第二高级中学(东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X年X月X日
5、评审日期X年X月X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招标文件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HNRY-X-X |
确山县第二高级中学(东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
X |
河南省信阳市平XX大道X号 |
0 |
X |
评审总得X:X.XX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确山县第二高级中学(东校区)学生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3年(合同一年一签) |
详见招标文件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宁、张贵成、杨浩、陈巧敏、闻东旭(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X]X 号)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X.XX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X》、《中国招X》、《中国采购与招标网XXXXXXX》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X采X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确山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Xt-family: 宋体; font-size: Xpt; mso-spacerun: "yes"; mso-font-kerning: 1.Xpt'>驻马店确山县幸福路X号
联系人:Xfont>
联系方式: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X
地址:X"宋体">X号X号楼2单X7层X号
联系人:Xfont>
联系方式: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font>
联系方式: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