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中(南区)新学期添置灶台、消毒柜、用具餐具等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文件规定,我单位于X年8月7日X时XX在X 组织开展比选工作。经评审委员会评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 中选候选人顺序 | 名称 | 报价(X) |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 X.X |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X.X | |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 X.X |
公示日期:X年8月X日至X年8月X日
参与比选的申请人若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和法人身份证明书(如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交至X。
比选人:X市盐道街中学(南区)
比选代理机构:X
日期:X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