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说明
原实质性响应第三条:“报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X.5X,投标报价按照下浮率报价,下浮率超过X%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变更X“报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XX,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JSZC-X-FWX-X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X法
服务品目: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X,X
项目地址:X1c="" class="com-value location">X江市丹徒区瑞山路X号
预计评审时间: X-X-X XX
评审地址:X1c="" class="com-value locatioX江市润州区小龙山路X科蓝山X栋三楼评审室
采购单位: 项目联系人:Xn data-v-XeXa1c="" class="com-value">张工
联系人电话: X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X-X-X XX
响应截止时间: X-X-X XX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X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X设计乙级资质,或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国家一级注册X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