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河南 2026-02-27
一、项目编号:平采招标﹣X-X 包号:3
二、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结核病防治所)传染病检测和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Xn>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嫘路6号风后产业园X
授权代表:谷木行 联系电话:X
被投诉人:Xn>地址:X Xpt; FONT-FAMILY: 仿宋; mso-bidi-font-family: 仿宋">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西环路南段西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调查并处理。
投诉事项:
1. 评标过程X不应得到公示的X数。评委们没有按照认真审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所投产品“内窥镜冷光源”无国家药品X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使用“高清电子内镜图像处理器”的注册证代替,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获得相应技术X数。
2. 招标代理机构X在处理质疑过程中,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答非所问,故意混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概念,以涉密为由回避审查,未保障投诉人合法权益。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X号)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确X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无效X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X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采购人应依法依规重新审核此次采购活动。
2.责令X对其在质疑处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X改,于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将X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本机关。
3.由于评标委员会未严格履行评审职责,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X的符合性审查,评审程序存在瑕疵。财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评审专家予以处罚。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平顶X
X年2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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