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X-jwpg-cX-X
二、项目名称:海陵工业园区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及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维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X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Xp | 沭阳县瑞声大道西侧、永嘉路南侧 | X.X(均X制) | XX |
| 服务类 |
| 名称:海陵工业园区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及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测站维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海陵工业园区X套微型空气质量监测站、2套挥发性有机物(气相色谱)自动监测站进行维保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X年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石磊、陈秋民、王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X)X号文件的X%收取。金额为XX。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泰州海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Xt-indentX;line-heightX;">联系人:Xp>
联系电话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经纬资产土地房X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莲花6号小区a幢-8室
联系人X工、王工
联系电话X-X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工、王工
电话X-X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X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