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关于公开遴选X年度中医药补助资X艾草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企业的公告》工作X组织行业专家对X企业开展资格形式初审工作,现将资格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本次共XX、XX责任公司3家企业X申报。经对照遴选公告资格条件逐项审核,3家企业均存在申报材料缺失、佐证资料不足等问题,未能满足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全部未通过资格初审,无企业进入下一遴选环节。主要问题集中在:企业缺少艾草种植、加工、研发等业务能力佐证材料;部X企业财务资料不能印证项目投入实力;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查询截图、运营约束承诺等必备资料。
本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本次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XX提出。异议材料应当事实清楚、依据充X,匿名、无有效联系方式以及无实质依据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XX
联系电话:X-X
地 址:XXX
XX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