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X食堂米、油、调味品等采购项目二、
招标方式:询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X供应商地址:X(百X之八十二)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五、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X。(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X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X的;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X采购人地址:XX地 址:XX1号联系人:X 联系电话: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