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6-08-24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6“悦·东风”房县农产品采购无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X“悦·东风”X农产品采购(项目名称)X“悦·东风”X农产品采购(包件名称)无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包件编号:XHW-X-X一、评审情况经评审小组评审,本项目无候选成交供应商。二、其他无候选成交供应商原因说明:供应X)的响应文件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X1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未签字,2响应函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签字,形式评审不通过,不进入后续评审。供应X)的响应文件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X1信用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未签字,2响应函中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签字,形式评审不通过,不进入后续评审。因本项目通过资格审查或否决性条款审查(指在供应商须知中已集中列示的否决项或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情形的核查认定等)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本项目无候选成交供应商。三、异议与投诉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X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给异议人书面说明原因。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异议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X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的采购监管机构投诉。四、联系方式 1.采购X机构:东风X联系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