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X东溪干流防洪X—西潭、东西溪X”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X东溪干流防洪X—西潭、东西溪X(招标项目编号:EX)于X年X月X日在漳X评标室举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于当天提交了本项目评标报告。
招标人于X年X月X日X公共资源X、漳XX同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时间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因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于X年X月X日暂停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招标人对异议已处理完毕,现恢复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原X年X月X日发布的“X东溪干流防洪X—西潭、东西溪X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载明的所有内容不变,鉴于暂停期间影响,原公示期相应顺延,顺延至X年X月X日(顺延期间仍为有效公示期)。
招标人:Xn>X东X工作站
招标代理单位:X
X年X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