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规定,我单位就双湖县自然资源和X野生动物救助能力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公开比选工作。本次比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既定比选方案及评审标准完成全部评审流程,现将本次比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双湖县野生动物救助能力提升项目
2. 项目建设地址:X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left">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双湖县自然资源和X野生动物救助能力提升X,具体内容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4. 比选范围:本项目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公告发布、开评标组织、答疑澄清、评标报告编制、协助备案及后续相关配套服务等)。
5.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二、比选评审情况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工作于X年8月6日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报名有效期内,共有8家符合资质条件的代理机构提交参选文件。我单位依法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严格依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评审标准、评X细则,对各参选单位的资质实力、服务方案、人员配置、业绩经验、信誉承诺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综合评审,最终确定本次比选中选单位。X个评审过程全程留存记录,全程合规透明,无违规违纪情况。
三、比选结果
经综合评审,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中选结果如下:
X公司
服务周期:自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启动之日起至项目全部招标工作完成、资料归档完毕止。
四、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X年8月X日起至X年8月X日止。
五、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比选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单位提出异议申请。异议材料需真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逾期、匿名或无佐证材料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双湖县自然资源和X
联系人:X/p>
联系电话X
联系地址:Xmargin-top: Xpx; text-indent: 2em; text-align: right">双湖县自然资源和X
X年8月X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