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医疗卫生 云南 2026-08-18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一、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1XXX入口(https:X.cn/#/zcLogin)→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
方式2:可X以下链接查看审核结果
二、在公示期内企业如对公示结XXX入口→药品招标管理→药品申报管理→审核结果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药品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三、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X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X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X(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X,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四、公示期: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五、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X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药品,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药品,将于XX药品和医X正式XXX入口→药品招标管理→X产品公布查询。
七、样品备案有关工作
(一)本批公布中药品属性为“基药(X补)”的药品,即日起开展基药告知承诺备案工作XX药品X公示公告:https:X.html的要求,完成告知承诺备案。
(二)请有关企业XX药品X指定地点完成备案工作,备案过XX药品X联系。未完成告知承诺备案的,后果自负。
九、XXXX交易X申报化学药(含联审通办)更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质量层次相关字段的通知》相关要求,本次申报的化学药“质量层次”字段,统一按照医保编码信息“X药品目录集药品”中的“进口原研药品、按化学药品新XX类批准的仿制药、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调X。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X-X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X-X、X
联系地址:X style="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font-size: Xpx"> 基药备案联系电话:X-X
X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X受理大厅(XXXX)
X南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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