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选公示否决参选单位原因:依据比选文件比选规则X.5(5)未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要求的复印件的:吉翔电力有限公司、华泽电力建设(浙江)有限公司,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浙江X内企业应在比选响应截止日期前X天之内(含比选响应当日X天)在‘信用中国(浙江)’查询近三年的专项信用报告或‘浙里办’查询近三年的专项信用报告,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浙江康城建设有限公司、中安君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义乌天纬建设有限公司、金华X三日建设有限公司、杭州宝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嘉兴亚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丽水巾子峰建设有限公司、丽水昌宁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驰圣电力有限公司、浙江吉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盛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嵘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丰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浙江骏强建设有限公司,商务比选响应文件商务报价下浮率与报价计算不等,作否决其比选响应处理,X响应文件。
中选候选单位: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中选结果有异议,请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X号)的规定要求向行业主管单位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