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X年度地质灾害监测设备运维项目选定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招标管理规定,内部采购小组于X年7月X日X点XX(北京时间)在办公楼X会议室进行了开标,采取综合评X的方式,依据公告要求和定标原则,选定“湖南省矿产资源调查所”为郴州市X年度地质灾害监测设备运维项目中选单位,现将中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X年7月X日—8月3日),公示期满,选定结果生效。如有异议X提出书面异议。
郴州市自然资源监测和X
X年7月X日
(联系人: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