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X采购合同
(服务类)
CSCG-GK-X-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X
采购人地址:Xu>
供应商(乙方):X
供应商地址:X
X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餐饮住宿综合楼食材配送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X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 1 |
餐饮住宿综合楼食材配送服务 |
餐饮服务 |
详见附件清单 |
项 |
1 |
7 |
合计金额小写: X X
合计金额大写:X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采购标段预算:XX,本项目为按时结算项目,中标上浮率为7%。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如实际结算金额提前达到XX(人民币X),视为合同已经履约完毕;如合同到期后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XX,同样视为合同已履约完毕。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长沙市X明阳山殡仪馆隶属于长X,位于长沙市雨花区杨子路X号,负责承办长沙市内居民过世后遗体的接运、冷藏、装殓、悼念、守灵、国际运尸、餐饮服务等殡葬(及配套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服务机构,年遗体火化量约X具,接待治丧群众上百X人次。 本次采购范围为食材供应配送服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包括且不限于:米、面、粮油、肉类、鱼类、禽类、海鲜、瓜果、冻品、干货、调味品等),并确保所有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制作等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1.肉类 | X类 | 规格要求 | 标准 | | 色泽 | 外表 | 气味 | |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骨、内脏等 | 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不带骨头,瘦肉占比X%以上、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 | 无泥污、无血污、状况良好、无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块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 | 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猪肉微腥、牛肉微膻、羊肉重膻)、无臭味、腊味等异味 | 冷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冻货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未过期。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国家标准(GBX)、 (GBX)、(GBX)等 | |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等 | |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等 | | 2.水产类 | X类 | 规格要求 | 标准 | | 鲜活度 | 大小 |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鱼类鲜活,鱼鳃鲜红、鱼鳞完X,鱼眼光亮透明;虾类和其他水产养殖品均要求肉质紧实有弹性,在水中有活力,能快速游动,反应迅速。 | 雄鱼:≥1kg/条、≤1.Xkg/条;鲈鱼:≥0.Xkg/条、≤0.Xkg/条;大明虾:每公斤X-X只,罗氏虾:每公斤X-X只,鳜鱼:≥0.Xkg/条、≤0.Xkg/条 | 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残留限量》(GBX)及GBX其他相关标准 | | | 大明虾、蛏子、虾蟹、罗氏虾、鲍鱼等海鲜类水产品 | | | 鱿鱼、墨鱼、带鱼等速冻海水产品 | | | 牛蛙、泥鳅、黄鳝等淡水养殖品 | | 3.禽蛋类 | X类 | 规格要求 | 标准 | | 色泽 | 外表 | 气味 | | 活鸡、活鸭、白条鸡、鸭、鹅鲜肉等 | 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不带骨头,瘦肉占比X%以上、指压后凹陷、能恢复原状 | 无泥污、无血污、状况良好、无粘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块状等小颗粒灰白色寄生虫 | 具有其固有的正常气味、无臭味、 腊味等异味。 | 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 品质检验合格证。冻货需符合食品安全达标且未过期产品,鸡、鸭、鹅相关禽类冻品等送达时剩余保质期≥ 总保质期的 1/2,且绝对剩余 ≥ 6 个月); 鸡蛋、鸭蛋、鹅蛋鲜蛋送达时距生产日期 ≤ 7天、鹌鹑蛋鲜蛋≤5天; 皮蛋、咸鸭蛋等蛋加工品:散装类送达时剩余保质期不少于2个月,预包装留类剩余保质期≥ 总保质期的 1/2,且绝对剩余≥3个月)。符合《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要求及《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GBX) | | 鸡、鸭、鹅相关禽类冻品等 | | 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等及皮蛋、 咸鸭蛋等蛋加工品 | 4.米面 | X类 | 规格要求 | 标准 | | 原料 | 质地 | | 米粉 | 以优质大米或小麦为原料,要求无霉变、无杂质、无污染。不得添加任何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化学物质,不得使用防腐剂、人工色素、人工香料等添加剂 | 质地柔韧,富有弹性,水煮不糊汤,干炒不易断 | DBSX/ X-X 食品安全鲜湿米粉标准,GB/T X-X 食品安全挂面标准。 米粉必须当天生产、当天配送,送达时距生产时间≤X小时; 面条(干)送达时剩余保质期≥总保质期的1/2,且绝对≥6个月。 | | 面条 | 5.蔬菜瓜果类 | X类 | 规格要求 | | 绿叶菜类:芹菜、大白菜、包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莴笋、及其他时令绿叶蔬菜类等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 | 水生蔬菜类:茭白、鲜藕、马蹄等 | 水份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 | 根茎菜类: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 质甜脆 | | 瓜类: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 豆类:豇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X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 | 果类: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 红椒、青椒等 |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于软、泥土X齐,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 | 水果类:苹果、梨、香蕉、芒果、橘子、橙子、西瓜、哈密瓜等 | 果实新鲜饱满,表皮光滑亮泽,无病果、无碎果、无虫食、无腐烂、无机械伤 | 6.豆制品 | X类 | 规格要求 | | 各类豆制品 | 新鲜、无异味、无霉斑、有简易包装以保证食材不裸露在外。非散装,带有独立包装,食材包装必须标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到货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二X之一以上(豆腐脑、豆腐、香干、千层豆腐等应当日生产当日提供)。符合GB 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 7.预包装、半成品类、干货类 | X类 | 规格要求 | | 鱼杂、卤捆鸡、卤鸡腿、鸭掌、鸡爪、鸡笋子、捆鸡、冰冻鸡架、金桔、百合去皮、大蒜子、腊八豆、酸菜、酸萝卜、酸豆X、卜豆X、黄瓜皮、青菜头、干豆X、小米椒、榨菜、 酱萝卜、白辣椒、酱辣椒、鸡蛋干、米豆腐、魔芋豆腐、腊肉、腊牛肉、 卤牛肉、卤牛肚、肉丸、卤耳尖、扣肉、牛杂、唐人神香肠、唐人神火腿肠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更有利于食品安全)要求执行。 鱼杂、冰冻鸡架、牛杂、肉丸、扣肉、冷冻腊肉、冷冻腊牛肉到货剩余保质期≥标注总保质期1/2,且最低不少于5个月(腊肉、腊牛肉最低不少于6个月); 卤捆鸡、卤鸡腿、鸭掌、鸡爪、卤牛肉、卤牛肚、卤耳尖、鸡蛋干、鸡笋子到货剩余保质期≥标注总保质期 1/2,且最低不少于X天; 腊八豆、酸菜、酸萝卜、酸豆X、卜豆X、黄瓜皮、青菜头、榨菜、酱萝卜、白辣椒、酱辣椒到货剩余保质期≥标注总保质期1/2,且最低不少于3个月; 干豆X、干小米椒、去皮干百合、干大蒜子到货剩余保质期≥标注总保质期 1/2,且最低不少于5个月; 金桔到货距采摘/X装时间不超过7天; 去皮鲜百合、鲜大蒜子到货距加工去皮时间不超过5天; 唐人神火腿肠到货剩余保质期≥标注总保质期1/2,且最低不少于 X 天; 唐人神香肠到货剩余保质期≥标注总保质期 1/2,且最低不少于 3 个月。 | 8.调味品类 | X类 | 规格要求 | | 酱油、盐、花椒油、鸡精、十三香、蜂蜜、味精、蚝油、各类醋、料酒、生抽、蒸肉粉、榨菜、老抽、淀粉、蒸鱼油、劲霸鸡汁、孜然、冰糖、酵母、糖、八X、老干妈、辣妹子、豆豉、精剁椒、芝麻调和油、桂皮、枸杞、红枣、黄花、党参、啤酒及其他调味调料品及辅料、佐料等 | 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批次货物提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如遇法律法规、标准变化,导致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歧义或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更有利于食品安全)要求执行。 酱油、生抽、老抽、食醋、料酒、花椒油、芝麻调和油、蒸鱼油、蚝油、劲霸鸡汁到货剩余保质期≥标注总保质期 1/2,其中酱油、醋、料酒、各类食用油最低不少于6个月;蚝油、鸡汁、蒸鱼油最低不少于5个月; 鸡精、味精、十三香、孜然、蒸肉粉到货剩余保质期最低不少于5个月; 干酵母到货剩余保质期最低不少于4个月; 食用盐到货剩余保质期最低不少于X个月; 食糖、冰糖、淀粉到货剩余保质期最低不少于 6 个月; 八X、桂皮到货剩余保质期≥标注总保质期 1/2,最低不少于6个月; 老干妈、辣妹子、豆豉、剁椒到货剩余保质期最低不少于5个月; 预包装榨菜到货剩余保质期最低不少于4个月; 蜂蜜到货剩余保质期最低不少于6个月; 枸杞、红枣、黄花菜、党参到货剩余保质期最低不少于5个月; 啤酒到货剩余保质期≥标注总保质期 1/2,最低不少于 3 个月。 | 9.大米 | 规格要求 | | 1.规格X公斤/袋;2.品种:粳米;3.等级:一级;4.加工精度:精碾;5.碎米:总量≤X.0%、其中小碎米≤1%;6.不完善粒:≤1.5%;7.杂质:总量≤0.X%、无机杂质含量≤0.X%;8.水X:≤X.5%;9.黄粒米:≤0.1%;X.互混率:≤1.5%;X.色泽、气味:正常;X.水X:≤X.5%;X.铅:未检出;X.黄曲霉毒素 B?:未检出;X.总汞:未检出;X.产品要求X.1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包装上应有“SC” 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编号由英文字母“SC”加X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大米应符合GB/T X-X粳米一级标准,为当年新米。非转基因大米,无霉变,无杂质。包装袋上必须要有产品名称、营养成X、产品类型、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保质期限、生产日期和净含量等标识,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总质保期的三X之二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大米的生产商必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的厂家,须取得合法的相关证照。X.2提供的产品具备有效、合格的产品检验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需具有CMA认证资质,质量指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加工精度、碎米总量、小碎米、不完善粒、杂质(总量)、无机杂质含量、黄粒米、互混率、色泽、气味等)。X.3提供的产品品牌必须X(京东、天猫、苏宁易购)开具有品牌官方旗舰店,需提供电商官X站链接。X.4提供的产品,须在线下大型超市中有售卖,并提供超市的详细地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X.5提供的产品需为东北产区大米,生产加工地址为东三省范围内:黑龙江省、辽宁省、吉林省。 | X.粮油 | X类 | 规格要求 | | 小榨菜籽油 | 1.规格X/瓶;2.等级:二级;3.色泽:橙黄色至棕褐色;4.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5.水X及挥发物含量:≤0.X%;6.不溶性杂质含量:≤0.X%;7.酸价(以KOH计):≤3.0mg/g;8.过氧化值:≤0.Xg/Xg;9.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X.加工工艺:压榨X.产品要求X.1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有效期应在不低于产品出厂日期至保质期的三X之二时间范围内。X.2要求非转基因(提供非转基因产品承诺书)的纯菜籽油,物理压榨工艺,不含化学杂质;不得检出溶剂残留。质量达到国家标准GB/TX-X二级标准。X.3提供的产品具备合格、有效的产品检验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需具有CMA认证资质质量指标项目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色泽、气味滋味、水X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X.4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包装上应有“SC” 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编号由英文字母“SC”加X位阿拉伯数字构成。X.5提供的产品品牌必须X(京东、天猫、苏宁易购)开具有品牌官方旗舰店,需提供电商官X站链接。X.6提供的产品,须在线下大型超市中有售卖,并提供超市的详细地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X.6产品使用场景为煎炸食品,产品需要为菜籽油小榨系列,有小榨菜籽油的焦香味。 | | 双低菜籽油 | 1.规格X/瓶;2.等级:一级3.透明度(X℃):透明;4.气味、滋味: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5.水X及挥发物含量:≤0.1%;6.酸价/(以KOH计):≤1.5mg/g;7.过氧化值:≤0.Xg/Xg;8.芥酸:≤3.0%;9.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X.产品要求X.1要求为加工原料为非转基因菜籽,质量达到国家标准GB/T X-X《菜籽油》标准。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X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安全标准,芥酸、透明度、色泽、气味、过氧化值、溶剂残留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X.2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的产品,有效期应在不低于产品出厂日期至保质期的三X之二时间范围内。X.3提供的产品具备合格、有效的产品检验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机构需具有CMA认证资质质量指标项目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水X及挥发物含量,酸价(以KOH计),过氧化值,,标签,芥酸,溶剂残留量。X.4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包装上应有“SC” 标志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编号由英文字母“SC”加X位阿拉伯数字构成。X.5提供的产品品牌必须X(京东、天猫、苏宁易购)开具有品牌官方旗舰店,需提供电商官X站链接。X.6提供的产品,须在线下大型超市中有售卖,并提供超市的详细地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 注:本合同中引用的国家标准,均指签约时现行有效的版本。本合同引用的国家标准如未标注年份,以签约时最新有效版本为准;标准更新时,适用最新有效版本。 (二)配送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实际需求,按质按量按时按地给甲方供货。配送时,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含品牌、名称、规格和重量等)进行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原定货物。 2.数量、重量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数量及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重量为准。每次配送食材由乙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3.每次根据甲方的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甲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品种,甲方可退货或换货。 4.运输要求 1)乙方不对甲方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甲方的货物,在乙方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X小时。 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使用厢式食品专用冷藏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X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 3)乙方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乙方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4)乙方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乙方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5)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装卸、搬运、保管等均由乙方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等均由乙方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收前由乙方承担。 6)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新鲜,鲜活、健康,肉禽类必须现场再X类加工(排骨剁碎,肉片,肉丁,肉泥等);活禽类,鱼虾类,需配送到现场后开剖加工。 7)乙方须具有仓储场地及冷库以保证所配送物资及时性和新鲜度。 5.产品包装 1)肉类、水产品、水果、蔬菜、包点、冻货和米粉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乙方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 2)干货、调配料、包点、米粉、副食品、冻货等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 3)在以上两点包装的基础上,乙方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X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另外乙方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6.乙方按甲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质量要求及时送达甲方,乙方不得超计划数量、超规格送货(多余部X乙方自负),甲方原则上前一天下午XX前将第二天所需货品报给乙方,乙方应主动复核清楚品种、数量、要求,且必须在第二天上午7X前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位置。因特殊情况,甲方当天临时增加所需货品的,乙方应积极响应并于1小时内供货。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提供餐饮服务的,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和数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以及采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出入库管理:乙方必须建立食材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安排专人负责食材原料的验收、入库、留样、出库,确保食材原料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采购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负责货物的装卸。每次配送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该批次商品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1)鲜(冻)畜禽肉类及其制品生产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屠宰资质等有关证照。所供肉类须提供检疫部门的检疫证明,且所供鲜肉(猪、羊、牛肉)需加盖检疫印章。 2)定型包装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提供生产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证照,以及相同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3)纳入许可管理的货物,提供采购货物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货物材质要求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X有关规定。乙方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乙方必须讲诚信,讲究职业道德,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商品或过期商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求其法律责任。 禁止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X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X、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X、擅自加入药物(含化学品)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X、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X、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X、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X、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X、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X、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X、转基因产品。 (四)安全卫生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3.符合《GB X-X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 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7.其他可能适用于本招标文件采购内容的法规及质量标准。 上述所有标准、规范均由乙方自备,甲方不另行提供。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五)其他要求 1.乙方供应的货物应符合质量要求。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甲方对被投诉货物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出现食物中毒等现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或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对由乙方原因造成的食物中毒等不良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2.乙方人员、车辆等进入甲方监管区域,应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进出手续,乙方的送货所用车辆应保持X洁且定期消毒,遵守甲方有关外来人员车辆进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值勤人员指挥,不得有妨碍甲方监管秩序的行为。严禁带入各类违禁品,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在实施配送服务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传播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4.乙方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甲方可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合同,情形严重的将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1)乙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协议要求的; 3)货物中出现发霉、变色、异味、有异物的;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为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的。 4)因乙方原因导致人员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的; 5)财务管理混乱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6)弄虚作假获得中标资格的; 7)商品由他人代送,经X改无效的; 8)要求检测的商品未经检测,且未按要求限时X改的; 9)乙方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X)违反法律、法规的其它情形。 5.乙方须购买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在首次供货前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及保费支付凭证,累计责任限额不低于XX,保险覆盖本项目食材配送服务期限。 6.乙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食品安全检测与质量管控能力,可自行检测或委托具备 CMA 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
2.人员配置要求
4位在乙方单位购买了社会保险的专职配送人员,须具备健康证、驾驶证与符合配送车辆要求、无犯罪证明等。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具有自有或租赁仓储场地 2、具有自有或租赁冷库(非民用冰箱)。 3、具有为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资质的配送车辆。 4、具有为本项目配备专业配送资质的冷链物流配送车辆。
4.其他要求
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配送服务内容为准,属于按实结算项目。
2.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X期。 2.定价周期及最终结算单价确定:定价时间以月为周期。综合甲方购买的长沙海吉星批发市X)每个星期的行情报价,取当月平均价为基准价,结算单价=基准价*【1+7%(中标上浮率)】,且低于同期市场X售价,当结算基准价高于同期市场X售价时,按配送当月同期市场X售价结算。 3、若货物在长沙海吉星批发市X)无报价,经甲方同意,可在两家或以上大型商超询价,并提供具有时间、地点标识的超市价签照片作为询价佐证资料,结算价格按照询价的最低价下浮X%结算。 4、若货物在长沙海吉星批发市X)和大型商超都没有报价的情况下,乙方应与甲方两名或以上人员一同进行三方询价,询价过程中制作《三方询价记录表》,列明商户名称、地址、报价、日期,商户签字或盖章,按询价的最低价下浮X%结算。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报价中包含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物资包装、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以及每月去长沙海吉星批发市X)或其他途径询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6.本项目按月验收,费用按月支付,每月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于次月X日前按照实际送货且验收合格的数量完成结算,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未向甲方提供,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鉴于甲方为一般纳税人,乙方所开具的发票其适用税率应以甲方所在地税务部门明确的税率为准)。货品无长沙海吉星批发市X)报价情况下需要按要求提供询价佐证资料。甲方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X日内支付该月款项。如有延迟,在双方沟通一致的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X日。如因乙方结算资料不齐全而造成延迟结算的情况,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黎托支XX)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 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的长沙市X明阳山殡仪馆区域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X期/X项验收
(4)履X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X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乙方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 2)乙方交货后应立即与甲方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X、无损、清洁、数量是否与当次的订单一致,质量及索证是否符合甲方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检验结果。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1)如果在验收中发现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于1小时内进行更换或补充发货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更换货物的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在1小时内,乙方未能进行更换、补足或进行更换、补充后仍不能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和数量的食材,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以及采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上述情况在合同服务期内不X月度,累计发生 2 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主张 X% 合同总价款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继续赔偿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采购要求将货物运抵指定地点并负责货物的装卸。每次配送时,必须按要求随时可提供甲方要求的该食品该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甲方随时抽检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其它国家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甲方可不定期(每个月不低于两次)对食材的生产、包装、运输等所有食材供应环节进行抽查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规定期限内进行全面X改,如乙方拒不X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一年内,甲方累计两次或两次以上遇到严重问题的(严重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肉蛋海产类腐烂、发臭、变质,米面调料超过质保期或离质保期结束时间不到一个月,蔬菜瓜果类极不新鲜,生产包装运输等所有环节的卫生条件极差等),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6)履约验收标准:
根X〕5号)的规定,验收程序如下: 1)组成验收小组,由甲方的殡仪服务部餐饮住宿保障组组长担任组长,部门负责餐饮工作的员工以及餐饮运营劳务服务团队的相关负责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单数验收小组负责验收组织和实施工作; 2)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等客观出具验收意见,在验收书上签字确认。 3)做好验收工作的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X甲方有权利提出X改意见,乙方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X改,X改后由甲方对X改情况进行确认。如出现两次X改不到位的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项目合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变更工作范围、内容深度造成乙X采购政策的情况下与乙方重新协商明确相关事项。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X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乙方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忠诚履行服务合约、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和名誉不受侵害,为甲方和治丧群众提供安全、有序、X洁、舒适的就餐体验。 5.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设施、用品等,中标后必须按约执行到位。 6.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甲方内部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7.乙方应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消防安全以及保密培训和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向外界泄露、提供有关甲方、逝者以及逝者家属等丧事承办人、来宾等相关的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社会舆情等负面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乙方及乙方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或第三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且赔偿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乙方应按照《劳动法》以及人社部门规定为其员工购买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乙方员工因工作等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若乙方人员在服务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X.乙方应按食材配送要求以及甲方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配送档案、相关信息(含电子文档、书面文档等必要资料),做好严密保管,一律不得对外提供或予以传播。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X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X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X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X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X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应按时按质配送食材。乙方未按时配送的,每延迟1小时,乙方应按该次延迟交付食材的应付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质配送的,甲方有权拒收,视为未按时交付,并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未按时或未按质交付达到2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售后服务义务及响应时间要求 (1)售后服务义务:乙方设立专属售后联系人及 X 小时联系电话,报甲方备案;联系方式变更须提前 X 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对每批次食材留样 X 小时并提供溯源记录,高风险品类全程可追溯。 (2)响应时间要求: 1)临时增加服务:立即响应,要求的货品在1小时内按要求送达; 2)服务投诉X钟内受理,1小时内到场核查,4 时内给出处理方案,X小时内闭环; 3)隐患处理:立即响应,1小时内到场,X小时内提交书面X改报告,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X改。 5.相关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双方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X改及采取补救措施,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任何X改事项累计出现两次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未X改到位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X%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2)根据本合同项下条款约定或招标文件规定,因乙方违约致甲方解除、终止合同、取消乙方中标资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X%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 (3)甲方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X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等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受到任何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索赔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4)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甲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有派出人员等)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和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承受的部X有权向乙方追偿。 (5)配送延迟≤XX钟,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3%;配送延迟>XX钟、<1小时的,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5%;配送延迟≥1小时可拒收,同时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X%;在紧急任务情况下,未按照响应时间紧急补单的,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X%。 (6)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货物出现一般质量问题,乙方立即退换并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X%;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乙方须退一赔三并扣除当月结算金额的X%;累计2次严重问题可解除合同。 6.乙方应保证货物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导致任何侵权行为的发生,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维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擅自转包、X包、委托第三方代送的,适用本合同《违约责任》5.2条根本违约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合同总金额X%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当继续赔偿损失;同时甲方将相关违法转包线索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X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X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XX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X割的一部X。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X。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 地址:X%" style="borderX;">长沙市雨花区扬子路X号长沙市X |
地址:X%" style="borderX;">湖南省长沙市长X绿世界农庄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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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Xt> |
罗文 |
法定代表人:Xt> |
曹乐X |
| 委托代理人:Xt> |
罗文 |
委托代理人:Xt> |
曹乐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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