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6年7月X日,经我园“三重一大”集体研究确定中选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会昌县第三幼儿园地下停车场道闸及教学楼X;
2.项目负责人:X/font>
3.项目代码X-X-X-X-X;
4.X;
5.计划工期X天。
公示期限自X6年7月X日至X6年7月29日X时止。若其他报名企业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箱方式提出意见。若反映问题经核查属实,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报名企业的;
2.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内容含有主观臆测、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以及对提供的材料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诉电话:X(肖老师)
会昌县第三幼儿园
X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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