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轻工纺织食品,商业服务 福建 2026-07-28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X |
|---|---|---|---|
| X | 厦门市集美区后尾路X号-X店面 | X,X.XX | X.X |
合同包1:
服务类(X)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X) |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杏林街道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X,X.X |
| 采购人代表: | 冯燕珍 |
| 评审专家: | 林明胜 、 陈南希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服务类:(1)收费标准以成交(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由成交(中标)供应商支付。本项目的收费标准如下:[0―X]X1.5%,(X-X]X0.8%。(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X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X%的优惠。(4)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代理服务费到以下X,X厦X,账号X。为方便代理服务费的核对,请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标注项目信息,如X(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杏林街道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X.XX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1、本项目的响应总价不作为合同最终付款的金额,最终结算金额按照基准价、成交供应商的成交折扣率及实际采购数量,按实结算。本项目的成交折扣率为X/ X =X%。
2、本项目结算单价= 食材基准价×成交折扣率(%);结算费用= 结算单价×实际采购数量。
X杏林街道办事处
地址:XX-X
名X
地址:X3号X室
联系方式: X
项目联系人:X
电话: X
X年X月X日
会员办理咨询:400-006-6655转1。
业务咨询:400-006-6655转1。
入会咨询:400-006-6655转1。
客户服务:400-006-6655转7。
发布信息:400-006-6655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