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江西 2026-07-27
| 公开时间X钟前 | |
X年7月XX年7月X日对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决议情况进行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管理人于X年7月X日组织职工债权组对《重X计划草案(A方案:投X)》进行了再次表决,现将再次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职工债权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X人,职工债权总金额1,X,X.XX。本次再次表决中,该组职工债权人已全部参与表决,同意表决事项的人数X人,代表职工债权金额X,X.XX。同意表决事项的人数占该组参会签到人数的比例为X.X%,同意表决事项的债权金额占全部职工债权金额的X.X%。故职工债权组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X计划草案(A方案:投X)》。
特此公告
X年7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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