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办公区楼顶防水等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成交公告_采购与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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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办公区楼顶防水等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成交公告

    采购与招标网   ,市政房地产建筑   河南   2026-10-13

  •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的项目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于 2026-10-13 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偃师区税务局办公区楼顶防水等维修改造工程(二次)成交公告,现将成交供应商名单公告。

      国家税务总X于X年X月X日X简易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就国家税务总XX税务X顶防水等X(二次)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X-1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XX税务X顶防水等X

      三、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XX税务X顶防水等X,主要X机关及邙岭、首阳山、XXX。

      四、成交供应商名称:X

      五、成交供应商地址:Xlign: justify">  六、成交价:X.XX

      七、合同履行期限:(工期)X日历天

      八、评审小组成员:杨诚谊、刘静、滑盼(采购人代表)。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X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X]X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共计X.XX,由成交供应商X。

      十、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国家税务X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地址:X1单XX室。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X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X为X.XX。

      3、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X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X成交通知书,逾期未X的,视同公告日已X。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X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XX

      地址:X justify">  联系人:Xp>

      联系电话:X-X

      采购代理X

      地址:X1单XX室

      联系人:Xp>

      联系电话:X-X

      X年X月X日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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