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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市场XX采购合同
(服务类)
LYCG-CS-X-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浏阳市市场X
采购人地址:X>
供应商(乙方): X
供应商地址:X9号
X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浏阳市市场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X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X) |
| 1 |
浏阳市市场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 |
技术测试和X析服务 |
无 |
项 |
X |
X |
合计金额小写: X X
合计金额大写: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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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浏阳市市场XX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服务单价X/批次,数量X批次,合计金额XX。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基本要求:食品检验机构具备合法、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食品检验机构应当独立于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并确保检验数据和结果不受其他组织或者人员的影响;食品检验机构应当指定检验人独立进行食品检验,与检验业务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检验人应当予以回避;食品检验人不得与其食品检验活动所涉及的检验业务委托人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影响其检验判断独立性和公正性的活动;食品检验人应当具备与食品检验活动相适应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要求的规定;食品检验机构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甲方以外的单位、个人透露抽检相关信息。 (2)依法检验:食品检验机构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食品检验机构必须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等规定,根据浏阳市市场X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安排,按照抽样、检测、检验结果确认、检验结论通知、复检、备样移交、结果报送等工作环节,严格按时完成甲方所X配的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3)按时检验:食品检验机构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开展抽样及检验等相关工作。一般情况下,要求食品检验机构自抽样完成后X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含抽样和检验),同时按要求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提交纸质报告3份及电子版(PDF格式);应急情况下,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含抽样和检验),提交纸质报告3份及电子版(PDF格式);抽样规范和检测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应满足相关要求的时效。 (4)结果运用: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甲方要求,作出阶段性及年度数据报表和评价报告。 (5)食品检验机构应按照甲方要求配合开展涉及食品检测、食品安全释疑解惑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工作。 (6)食品检验机构应遵守甲方对于抽检监测服务的相关管理规定。接受甲方组织的关于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与考核工作。对管理考核中发现问题的,甲方有权终止委托合同。 (7)如甲方要求,食品检验机构须提供本项目抽检监测服务的任何资料。抽检中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8)食品检验机构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真实有效,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按甲方要求,作出阶段性及年度评价报告。 (9)食品检验机构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的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食品检验机构及项目组成员一旦发生政治事件、泄密、故意隐瞒等导致恶性事件或给甲方造成影响重大的事件等后果,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法律责任。 (X)食用农产品抽检,应由所在辖区市场监管人员、抽样人员共同抽样,由市场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被抽样单位履行进货查验的相关凭证,如实制作《现场笔录》;由抽样人员在国抽系统即时、如实上传相关凭证。否则视为抽样不规范。
2.人员配置要求
(1)食品检验机构必须有专人负责检验检测工作,提供人员名单,联系方式,X小时响应。正常情况下,2小时内抽检人员队X必须到位,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等应急情况下,1小时内抽检人员队X必须到位,如食品检验机构在本项目合同周期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或人员队X到位的情况累计达到3次(含)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从业人员稳定性强,能保证食品抽检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食品检验机构投入本项目的检验人员,应具有较为丰富的食品检验工作经验。 (3)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从业人员岗位职责、X工明确。食品检验机构应设置有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业务管理人员、检验人员以及抽样人员等食品检验从业人员,可X别承担抽样、检测、数据汇总、质量管理、结果报送、X析评估等工作,能按照时限要求汇总上报检测相关信息,食品检验从业人员总体数量与承检任务要求相匹配。 (4)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从业人员技术职称结构良好,具有稳定的、高水平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队X。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检验方法、食品生产工艺等专业方向具有专家人才。 (5)食品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应当持有检验人员上岗证,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标准、法规,能按照国内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从事食品检测工作。 (6)食品检验机构具有专门从事抽样工作的人员,并经过培训考核,熟悉和掌握样品采集方法和相关技术要求。 (7)本项目服务人员需遵守浏阳市市场X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食品检验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人员中途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甲方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8)食品检验机构应根据甲方要求,设有专职统计X析的人员,能够及时准确的对抽检数据进行统计X析。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食品检验机构具有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食品检测实验室面积。 (2)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环境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实验室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 (3)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区域设置应当满足样品储存、处理、检验、数据处理等工作要求。 (4)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具有固定并满足承检任务需要的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保证仪器设备运行良好,有完X的仪器设备档案。不得租赁或借用他人检测设备。 (5)食品检验机构实验室具有配合食品检验活动所需的环境控制、数据处理与结果X析汇总、检测数据溯源、信息传输、抽样点定位及数据X析等设备设施和计算机软件。
4.其他要求
(1)在服务期限内,食品检验机构必须严格按照中标单价执行合同,不因任何原因调X中标单价。 (2)食品检验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甲方的服务。 (3)合同验收出现纠纷的,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4)食品检验机构应当履行各项承诺,及时统计抽检报表备案。 (5)在原X年浏阳市申报抽检监测任务数X批次基础上,增加X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检测项目原则上不少于6项。(执行时根据长沙市X年监督抽检计划调X)a (5)本合同服务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样品购买费、运a输费、检测耗材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合同固定价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收款账户: 湖X(XX)
3.预付款保函:
否
(1)、结算方式:按中标单价(XX/次)×履约验收数量,据实结算(含税,税率6%)。 (2)、合同签订之后,抽检、录入系统完成季度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后,按季度付款。付款以正式税务发票为准,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 (3)、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或其他任何非正当事由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4)、X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X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服务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款项,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约定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支付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X期/X项验收
(4)履X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技术部X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技术部X验收
按采购文件及投标响X部X要求及内容验收
(6)履约验收标准:
(1)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文X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与行业规范。 (2)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X改并重新申请验收,X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全部检验检测报告、数据、X析结果、统计报表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在本合同履行范围内为完成服务目的使用上述成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X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有权不定期对承检机构的服务进行日常评估,对承检机构检验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X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及承诺进行服务。 5.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6.乙方须按国家认可实验室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结果真实、科学、准确,确保留样通过检测质量考核。 7.乙方与员工之间因工伤事故、劳资纠纷或其他争议引发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乙方保证不会因此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致使甲方遭受任何牵连。 8.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抽检服务,并将结果交付甲方。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期限,每逾期1个工作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服务费用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该批次服务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费用。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并对情况进行X析后,再行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时间,同时保留追责的权利。 9.甲方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做到的其他事项,乙方均应当依照要求执行。 X.乙方保证其服务行为及工作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因此支付的费用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X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X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X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X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X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抽检服务,并将结果交付甲方。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期限,每例扣除服务费XX。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该批次服务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4.乙方未按《浏阳市市场X关于印发〈X年食品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的抽检对象、抽检品种及项目、抽样场所、时间频次、工作要求实施的,每例扣除服务费XX。 5.乙方未按《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等要求实施项目服务的,每例扣除服务费XX。 6.乙方未按要求规范填写《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出现要素不全、内容不实、签字盖章不规范的,每例扣除服务费XX。 7.抽样人员出现与被抽样单位提前通知备样、换样、利益交换、收受礼品礼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除服务费XX。 8.乙方以及其工作人员单次泄密行为应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次,多次泄密的违约金累计计算。 9.本合同存续期间,乙方出现本条第二款至第八款情形累计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X.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合格服务的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若返工仍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X.本合同项下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为挽回损失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本合同项下相应违约责任为支付合同总金额X%的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X担约定
双方协商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若乙方及其指派工作人员存在下列违约情形,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部X或全部合同: (1)聘用了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事食品检验工作人员的; (2)违反规定事先通知被抽样单位的; (3)擅自X包、转包检验任务的; (4)瞒报、谎报或未按要求报送食品抽检检测数据、结果等信息的; (5)参与检验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3次(含)以上的; (6)泄露、擅自使用或对外发布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数据和X析研判结果等相关信息的; (7)因检验检测能力发生变更导致无法完成检验任务的; (8)随意更改抽样地点和样品信息的; (9)乙方未能履行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2.若乙方及其指派工作人员存在下列违约情形,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全部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且乙方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承担法律责任: (1)检验中,非法更换样品的; (2)存在伪造、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的; (3)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宴请; (4)私自向被抽检单位透露检验结果的; (5)利用检验结果开展有偿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泄露检验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 (7)其他严重情形。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X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XX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X割的一部X。
3.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X,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X。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甲方(公章): |
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 地址:X%" style="borderX;">湖南省浏阳市劳动中路X号 |
地址:X%" style="borderX;">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平路9号 |
| -->
| 法定代表人:Xt> |
邓日涛 |
法定代表人:Xt> |
邹晖 |
| 委托代理人:Xt> |
邓日涛 |
委托代理人:Xt> |
冯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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