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X-浙诚远庆X号
二、项目名称X年庆X县省补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X)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单价X(X),总价X(X) | X | 丽水市莲都区联城街道金弄口村 |
| 2 | 单价X(X),总价X(X) | 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赤寿乡界首村马达原1号的3号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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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X) |
| 1 | 标项一X年庆X县省补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 标项一X年庆X县省补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 丽山 | 袋装 | X | X |
| 2 | 标项二X年庆X县省补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 标项二X年庆X县省补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 | 马达丰 | 粉状 | X | X |
吴志文, 张君媚(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杨晓红,张贤刚,杨再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X)X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X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X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X县X
地 址:庆X县行政服务大楼X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小琴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X-X
质疑联系人:Xp>
质疑联系方式X-X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X
地 址:庆X县后田街X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永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X-X
质疑联系人:Xp>
质疑联系方式X-X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庆X
地 址:庆X县濛洲街X号
传 真:
联 系 人:Xp>
监督投诉电话X-X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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