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通信服务采购项目于X年 6 月 9 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汉寿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项目名称: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项目名称:汉寿县人民检察院通信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地址:Xpan style="line-height: 2">X号
成交金额:XX(X)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Xn>汉寿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汉寿县龙阳大道X号
联系人:Xn>袁峰
电 话:X X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