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医疗卫生 辽宁 2026-05-27
正文:
| 按照《沈阳市关于组织生产企业申报第二批“三进”集采药品清单的通知》,截至4月X日,共计X家生产企业的X种、X个药品进行了自主X已完成对第二批自主申报药品信息的审核,同时X合第一批“三进”集采药品清单中予以保留的药品信息,现形成初步审核拟通过的第二批“三进”集采药品清单(附件1)和未通过的第二批“三进”集采药品清单(附件2)。现对初审通过和未通过的两类清单面向生产企业公示。公示期为5月X日—6月2日X时。 相关生产企业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将意见反馈表(附件3)加盖公章,以word版和PDF版两种版式发送至沈阳市X指定邮箱(Xov.cn),并注明“第二批三进集采药品清单意见”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沈阳市X X年5月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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