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X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市上城区综合X
地址:X>号B座
联系人:Xiv>
联系电话X-X
2.代理机构信息
名X
地址:X3幢5楼
联系人:Xiv>
联系电话X-X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上城区综合X
地址:X>号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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