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X内自行采购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西安财经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X年因公出访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服务项目于X年5月X日上午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单位,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单位X

公示期为X年5月X日至5月X日

公示期间,国际合作交流处受理实名书面投诉。

联系人:XX

 

国际合作交流处       

X年5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