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中X派出审计组,于X年3月X日至4月X日,对中国共产党中江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办公室)、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县委组织部)、中国共产党中江县委员会宣传部(以下简称县委宣传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纪委)、中江县发X(以下简X)、中江县X(以下简X)、中江县人力资源和X(以下简X)X年度部门X采购和购买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核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五年规划要求,采取专项审计核查方式,对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XXX等7个一级预算单位,X年度部门X采购和购买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核查。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指向明确、细化量化、不完X、不合理;绩效运行监控落实不到位,监控未准确反映实际预算执行情况;项目支出与项目绩效目标不相符;项目资金未发挥效益;超进度付款。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中X已依法出具审计X改函并明确X改要求,提出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学习、规范制定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落实部门履约验收的主体责任等审计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XXX按要求积极X改。中X将按规定跟踪检查X改情况,并督促公告审计X改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