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与招标网 ,商业服务 四川 2026-10-19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X〕X号)精神,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行政管理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规范社会组织X于X年通过“双随机、X,随机抽取并委托专业机构对XX性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等方面进行了抽查审计。
按照《X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川民规〔X〕3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抽查审计情况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各有关社会组织要逐条对照抽查审计存在问题进行X改,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于X年X月X日前将X改报告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X社会组织管理科逐条销号。未按规定完成X改的,将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公告;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附件:XX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结果
广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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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结果.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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