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X,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X,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梅河口市X,各县(市、区)X: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X令第X号),我厅对X年5月X日之前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一、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要求,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X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1)予以保留,确认继续有效。二、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及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代替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2)予以废止。三、对适用期限届满,任务事项已经完成,无继续执行必要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3)宣布实效。予以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特此通X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件)2.予以废止的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3.宣布失效的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吉林省农业农村厅X年6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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